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英)
面對轄區內日益增多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9月10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聯合玉霞街道人大工委、永安社區前往財富廣場某小區開展調解座談,暢通業主、物業公司、開發商三方溝通渠道。

座談現場
座談現場,7名業主代表、2名物業代表、2名開發商代表及3名社區干部同桌共議。業主代表們指出了小區當前存在的垃圾清運不及時、安保巡邏未覆蓋、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不透明等諸多問題。物業公司及開發商代表分別針對業主代表提出的問題逐一進行了解釋回答,對業主的合理訴求給出了后續處理措施,同時也請求業主換位思考,及時補繳費用,避免對物業運營和提供服務造成不良影響。
鼎城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們圍繞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展開解讀,明確指出業主不能以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為由完全拒交物業費,但同時也強調物業公司若存在服務不到位的情況,也需承擔相應責任。對于業主質疑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的情況,法官詳細解釋了判斷服務是否達標的法律標準,以及業主維護自身權益的合法途徑。
座談上法官還了解到,存在業主以房屋交房后出現滲水等質量問題為由拒交物業費的情況。法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房屋質量責任的相關規定,現場向業主明確了開發商與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的不同責任主體。
最終,部分業主與開發商、物業公司達成一致。物業公司表示會加強與業主的溝通,提升服務質量,對于交房后長期空置房屋按照法律規定減免相應費用;針對交房后已過保質期的房屋滲水問題,開發商也向業主釋明了使用維修基金的程序與渠道;業主代表們則同意在問題解決后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物業費。
此次調解座談會不僅為化解大批量物業服務糾紛打好前期基礎,也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支持。通過滿足業主合理訴求,提升了居民的生活滿意度,也解決了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的運營困難,保障了企業行業的健康發展。后續鼎城法院將持續強化“人大代表+法官”聯動解紛機制,定期組織深入社區,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為構建和諧社區與良好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